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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发布移动电话用电池产品的3C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T18287-2013

发布日期: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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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19日,国标委第10号公告,发布了有关移动电话用电池产品的GB/T 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标准已于2013年9月15日起实施,并替代GB/T 18287-2000。2013年9月10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公告,由新版移动通信及智能终端用锂离子电池产品安全认证规则CQC11-464111-2013,替代CQC11-464111-2009。移动电话用锂电池产品的申请类别为001023,新旧版本认证规则的主要差异体现如下:
  1.认证依据标准由GB/T18287-2013替代GB/T18287-2000;
  2.产品范围修改为“适用于移动通信终端及智能终端用锂离子电池电芯(cell)及由一个或多个锂离子电池及附件组成的蓄电池组(battery),例如手机电池,平板电脑电芯,可穿戴式设备用电池,移动智能终端用电池,各种移动电源等等”;
  3.根据新标准要求修改了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项目。
  4.证书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删除复审相关内容。
  根据CQC的公告要求,CQC自2013年9月15日起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2013年9月10日之后、并应在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新版标准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4年12月15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予以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附件:标准GB/T1828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