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21-3100 1310

首页 3c认证 进口服务 3c认证标志 口岸通关 第三方检测 国际认证 自愿性认证 认证动态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关于低压电器产品(漏电保护器)强制性3C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20044-2012有关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18

    低压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20044-2012《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PRCD)》已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于201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旧版标准GB20044-2005。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2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20044-2012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该类产品在申请CCC认证时,须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CCC认证证书的产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指定检测机构依据标准差异检测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14年12月1日截止,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2015年2月28日前仍未完成换版工作的证书,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附件1: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说明和标准换版的差异试验

    3C标准换版程序: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