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关于发布低压电器产品及低压元器件强制性3C认证实施细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10-16
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的通知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23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CNCA-C03-02:2014)(见附件1)正式发布,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同时要求,为配合新版实施规则有效实施,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CCC认证实施细则。
CQC中心按要求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CQC-C0302-2014)(见附件2,现予发布。对于9月1日起受理的申请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和细则要求执行;对于需遵照国家认监委相关技术专家组决议执行的内容,根据相关决议发布和实施要求执行。
此次规则换版无需换发新CCC证书。对于已获证的生产企业,CCC证书上实施规则版本号的变更可随证书到期换证或证书其他内容变更时一并完成。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CNCA-C03-02:2014)
附件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CQC-C0302-201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