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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局关于入境产品3C认证免办证明申请企业分类管理实施要点

发布日期:2015-7-20

    一、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以下简称《CCC免办证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CCC免办证明》企业守法自律、诚信经营,达到“提速、增效、减负、严密监管”的目的,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37&k=1及江苏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无需办理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苏州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企业分类
    《CCC免办证明》申办企业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实施诚信管理的企业、C类为重点监管企业。
    三、分类要求
    1 A类企业
    1.1A类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分类,企业信用等级为A类及以上的;
    2) 已通过QMS、EMS认证,认证证书有效。
    3) 企业制定和严格执行《CCC免办证明》产品专门管理文件,对免办产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门的管理文件、专门的台帐、专有的标识、专属的存放区域;
    4) 企业有两名以上人员经过CCC免办政策的相关培训,熟悉CCC免办政策;
    5) 上一年度申请并核发《CCC免办证明》8份以上,或本年度申请并核发证明已达到8份以上。
    1.2 信用记录
    对上年度的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考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予通过:
    1) 进口免办产品一致性核查不一致超过2批次;
    2) 因企业申请错误修改免办证明超过3次;
    3) 进口免办产品后续监管发现严重不符合项,且存在问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效整改;
    4)《CCC免办证明》申请“退回补正”或者“不通过”超过5次。
    5) 报检前未自行在国家认监委“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的“预核销”栏目如实填写使用情况出现超过2次的;
    6) 对系统提示需要进行一致性核查,但在产品进口后未申请一致性核查超过1次的;
    7)“系统”对同一批免办证明在同一核销周期内推送提示出现3次的(系统只提示3次,期满时1次,以后每月1次);
    8) 凭《CCC免办证明》进口产品数量大于《CCC免办证明》申请数量的(此为违法行为,不仅不能评为A类,还要实施处罚并直接降为C类);
    9) 不配合检验检疫开展认证执法检查和调查的。
    1.2申请材料
    申请《CCC免办证明》A类的企业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1) 《免予办理强制产品认证证明》申办A类企业申请书http://www.ccc-import.com/material_detail.asp?id=102&k=3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概况以及近两年进口产品情况,特别需要注明涉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具体进口情况;
    4) 企业诚信等级等相关证明文件;
    5) 能追溯进口产品流向的《CCC免办证明》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6) 两名经过CCC免办知识培训的人员简历(含培训经历)。
    7) 企业按《<免予办理强制产品认证证明>申办A类企业评定细则》自查表
    1.3申请受理与审核
    1.3.1企业向苏州局认证监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认证监管部门受理后,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3.2认证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对拟为A类企业的向全局各部门征求意见,必要时可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实施现场考核的填写《〈免予办理强制产品认证证明〉申办A类企业评定细则》
    1.3.3结论为“通过”的,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并报省局认证监管处备案后,发放“免办强制产品认证证明A类企业”证书,纳入A类企业管理。
    2 C类企业
    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认定纳入C类企业管理:
    1) 因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的;
    2) 因违反省局《无需办理和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工作规范》,被予以暂停办理《CCC免办证明》处理的;
    3) 按规定予以降类而成为C类的。
    认证监管部门填写《〈免予办理强制产品认证证明〉申办C类企业认定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省局认证监管处备案后,认定为C类企业。
    3 B类企业
    除A、C类以外的企业,为B类企业。
    四、分类等级应用
    按“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在《3C免办证明》的申办、产品一致性检查、核销等方面实施相应的措施。
    A类企业:
    1) 在苏州局网站公布企业名单;并推荐省局网站公布。
    2) 进口维修类产品,可以允许有合理的库存备件,申请时可提供被服务方和拟维修设备清单,维修合同可在维修后补入企业物理档案;
    3) 签发部门可以向企业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可多次使用的《CCC免办证明》;
    4) 进口产品一致性检查方面:对第7、8类免办产品,免于检查,第1、2、3、4类免办产品,抽查比例为10%,第5、6类100%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的,另加连续抽查3批)。
    5) 对除销毁外的免办CCC进口产品核销,视情减少现场核销的比例。
    6) 日常监管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以文件核查监管为主。
    B类企业:
    1) 进口产品一致性检查方面:对第7、8类免办,作10%一致性核查;第1、2、3、4类进口产品,抽查比例为20%,第5、6类100%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的,另加连续抽查5批)
    2) 对第8类的产品复出口核销,视情减少现场核销的比例。
    C类企业
    1) 进口产品一致性检查方面:连续抽查10批,没有发现问题的,按二类企业一致性检查的比例;有问题的,连续批重新计算。
    2) 核销方面:对所有类别所有类型的核销,均应现场核销或有第三方证明材料。
    3) 日常监管频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且其中至少1次为现场监管
    4) 在苏州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分类时,企业信用等级降为B类及以下等级。
    新注册企业:除连续3次一致性检查外,其他按B类管理。
    五、分类管理的动态调整
    1 调整周期
    1.1对企业类别实行动态管理,正常情况下,企业类别每年评定一次。
    1.2企业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受到处罚或行政警示的,立即降为C类。
    2 降类情形
    企业若出现以下情况的,实施降类(根据情形为直降为C类):
    1) 年度申办《CCC免办证明》数量未达到A类企业要求的(只指已为A类的企业);
    2) 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导致行政处罚的;
    3) 日常监督发现严重不符合项或不符合项不能按期有效整改的;
    4) 报检前未自行在国家认监委“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的“预核销”栏目如实填写使用情况出现3次及以上的;
    5) 对系统提示需要进行一致性核查,但在产品进口后未申请一致性核查出现2次及以上的;
    6) 核销期满前未提出核销或延期核销申请出现3次及以上的;
    7) 凭《CCC免办证明》进口产品数量大于《CCC免办证明》申请数量的(该行为还将受到行政处罚);
    8) 不配合检验检疫开展认证执法检查和调查的。
    C类企业连续10批(或一年内)用途和/或货证一致性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日常监管不符合项均已有效整改,可自动升为B类企业。

    《3C免办证明》进口产品核销指南

    苏州局涉CCC产品入境报检数据规范录入要求:http://www.ccc-import.com/3c_exemption_detail.asp?id=1622&k=1
    江苏3C免办证明申请:http://www.ccc-import.com/3c_exemption_detail.asp?id=103&k=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