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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3C产品报检应标证相符

发布日期:2013-3-2

   

      2011年,在3C产品入境验证中,江苏吴江检验检疫局共查出不符合入境验证要求的进口产品89批,并对其中无法提供3C证或免办证的12批进口产品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
  在日常验证和查验中,检验检疫部门主要发现下列问题,值得进口企业重视:商品归类不符,进口目录内产品,以目录外产品申报;产品获得CCC认证证书,未加施CCC标志;产品上有CCC标志,未能提供CCC证书;进口产品型号、技术参数与认证证书不相符;目录外进口产品用3C证或免办证申报等。 
  为提高进口货物通关速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在办理目录内强制性产品进口报检时,应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进口前沟通。在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进口前一定要加强和发货方的联系沟通,获取相应产品3C证书或技术资料,保证到货后的实际产品规格型号和申报的相符;对产品是否归类在3C目录内识别不清的,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二是完善3C免办产品管理。3C免办是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补充,是在一定条件下的特殊放行措施,它可以大大节省企业的精力、人力和物力,但进口免办3C产品须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进口企业应对免办产品实行溯源管理,做好相关记录,防止产品流向不明,避免发生改变用途的情况。3C免办产品使用后及时处置,向检验检疫机构核销,按规定申请报废、销毁或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