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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儿童安全座椅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发布日期:2014-1-28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出公告,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即通常所说的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为了让相关生产企业及检测认证机构做好认证前准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过渡期为一年。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历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统计,每20位死于交通事故的人中就有1人是儿童,其中在车内死亡的占到儿童交通事故死亡数的五分之一。采用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可以有效提高儿童乘车出行的安全性,减少交通事故对儿童的伤害。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生产和贸易国。据了解,国内该产品生产企业约有200家左右。然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及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约束,大量不达标产品以低价在市场销售,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市场亟待规范。通过各地质检部门和检测机构的抽查发现,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国家标准的执行状况并不理想,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比例偏低,安全质量状况堪忧。 
  实施强制性认证后,将为该类产品设置必要的市场准入门槛,促使相关企业严格依据标准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符合要求,从而有效保障儿童乘车安全。

     具体公告内容: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