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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的有关问题说明
2014-6-2

    鉴于《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08.6.1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问题,标识中心组织专家及部分企业代表进行了讨论,现将其中重点问题说明如下:

    1. 申请能效标识备案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额定电压应符合中国电压等级的规定,并在国家标准电压380V下进行测试。

    2. 宽频电机、变频电机(频率含50Hz,不带独立风扇的,绕组线圈没有特殊要求的)需要进行备案,并在50Hz下进行测试;有独立风扇(IC416),不在能效标识备案范围内。

    3. 不同的外壳(铝壳,铸铁壳,不锈钢壳),不能作为同一单元进行备案。

    4. 同一单元新备案两个主检型号,要求主检型号为备案单元最大基座号和最小基座号的两个型号。

    以上规格自2014.2.1日起正式实施,请相关检测机构和企业提前准备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