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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3C认证工厂检查(审查)的实施指南

发布日期:2013-11-14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3C工厂检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获证产品停产或产品无库存),各3C指定认证机构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工厂检查的行为不一致。为了保证工厂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统一各认证机构的操作行为,加强对生产厂的管理力度,本着规范工作,提高3C认证有效性,合法、合理且具备可操作的目标和原则,现对特殊情况下的3C工厂检查实施提出如下指导建议,请各指定3C认证机构参照执行。
   1.当所有获证产品停产时,3C认证机构不进行工厂检查,3C认证机构暂停此工厂的所有获证证书。工厂应告知认证机构生产计划以便3C认证机构安排检查和抽取样品(需要时),当工厂检查通过和样品合格时,3C认证机构对证书予以恢复。
   2.当工厂的初次申请的申证产品无生产时,3C认证机构不进行工厂检查,工厂应告知3C认证机构生产计划以便3C认证机构及时安排检查。 
   3.3C认证机构在进行正常监督任务时,应与工厂确认监督日期,工厂应负责确认保证在监督时生产正常进行,并有获证产品。监督时,如工厂处于获证产品无生产、无库存时,3C认证机构不进行工厂检查,3C认证机构暂停此工厂的获证证书。工厂应告知3C认证机构生产计划以便3C认证机构安排检查和抽取样品(需要时),当工厂检查通过和样品合格时,3C认证机构对证书予以恢复。
   4.当获证工厂存在未全部生产获证产品、和/或库存获证产品的种类和状态不能完全满足工厂检查要求时,3C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3C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与企业充分沟通,确认实际生产时间,合理调整监督检查计划,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和补充抽样检测,以充分满足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的要求。
为切实保证3C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和真实性,3C认证机构可根据企业的诚信表现,采取从市场/企业销售网点现场抽取产品的方式,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对3C证书进行暂停或撤销处理。
   5.当获证产品属订单产品或季节性产品性质时,工厂应提前提供3C认证机构生产计划,3C认证机构可合理调整检查实施时间,在获证产品生产时进行监督检查,但当获证产品连续一年不生产时,3C认证机构应暂停相应证书。
对于执行境外3C工厂检查时,考虑到非计划性因素较多,当出现上述情况时,3C认证机构在征得申请人/持证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执行相应内容的工厂检查,对于未能检查的其他内容,可以委托境外合作机构执行检查。
   6.在一个自然年内(即一个监督检查周期内),产品的一致性检查应覆盖所有的获证产品种类。
   7.监督检查周期的起始点,按第一次初始工厂检查的对应时间计算。实施监督检查的具体日期对监督周期的计算没有影响。
   注:库存产品应为上一次工厂检查日期之后,获证工厂实际生产的合格品。

   3C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629

   3C认证工厂检查基本要求: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