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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CQC关于LED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流程中所需的注意事项
2014-9-29

    一、产品节能认证申请及受理阶段注意事项:
    查阅认证的实施规则,看要申请的产品是否在CCC认证或者CQC自愿性认证的范围内。如果产品在认证范围内,即可进行申请。
    一般情况下,CQC受理工程师会根据自身对产品的认知程度判断企业的申请书是否可以被认可。如果不认可,会注明理由后退回,如果被认可就会受理申请,该申请就会被赋予一个唯一的申请编号,即表示CQC受理该申请。受理以后CQC工程师会告知申请人提交给CQC和检测机构的相关资料等事项。
    产品节能认证申请资料的要求如下: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要在有效期内,制造商和生产厂营业执照必须具备研发、制造以及生产的许可范围。
    b,如果认证工作由代理公司负责,则需要申请人与代理公司之间签署代理委托协议。
    c,如果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并不是同一企业,也就形成了OEM/ODM的生产方式,则需要各责任方之间签署相关的协议,协议必须有年限,最终拿到的产品证书有效期与此协议的年限有关。
    二、节能认证申请阶段的注意事项:
    a,产品证书是根据需要来选择中文、英文版本,因此,需要用正确的简体中文、英文填写申请书;若国内申请人需要英文的认证证书,境外申请人需要中文的认证证书时,则要求申请人准确翻译有关内容。
    b,申请的信息一定要准确,企业名称和地址要与营业执照一致,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完整,填写具体的联系人及电话。
    c,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首先应满足该产品安全和电磁兼容国家标准的要求,应具有CQC自愿认证该产品的安全证书或CCC证书;为了方便企业,可以同时申请节能和安全认证,但是要选择产品类别分别填写不同的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同一类产品安全认证和节能认证的单元划分是不同的,要依据具体认证规则中单元划分的要求,每个单元填报一个申请。)
    d,自愿节能认证目前只能在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和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进行检测。
    三、型式试验阶段注意事项:
    在确认企业提供的资料满足认证要求之后,受理工程师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发给企业送样通知,告诉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样品及样品的数量。
    承担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检测站及其业务和地域范围是规范化的。对于一份强制认证的申请来说,根据生产厂所在地域的不同指定检测试验室,不能跨区域。而对于自愿安全认证来说,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承担检测任务的试验室。
    企业要根据送样通知把样品和相关资料及时送到检测机构,并积极跟进检测的进度和需要的其他资料或样品。
    四、节能认证工厂检查阶段注意事项:
    试验报告和申请资料都合格后,CQC工程师将安排工厂检查,具体事宜直接联系生产厂所属的当地CQC分中心。
    工厂检查合格后,检查组应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工厂检查报告,送交CQC进行审核评定。
    五、获证后的监督注意事项:
    a, 验证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b, 验证获证产品是否满足认证标准及有关技术条件的要求。
    c, 对于事先通知监督检查,CQC将按批准的认证监督计划向获证企业发出认证监督检查和年金收费通知,同时向监督检查组下达监督任务通知,获证企业应根据要求做好准备。
    d, 监督检查组根据《节能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http://www.ccc-import.com/cqc_news_detail.asp?id=1534的要求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监督,同时按CQC的规定对获证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抽样样品由获证企业按CQC的要求送指定检测机构。
    e, CQC分中心合格评定人员对监督检查组递交的“监督检查报告”和检测机构递交的“抽样检测试验报告”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获证企业可继续保持认证证书。

    LED照明产品节能检测环节中常见问题:http://www.ccc-import.com/cqc_news_detail.asp?id=1483
    LED照明产品新版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及认证规则:http://www.ccc-import.com/cqc_news_detail.asp?id=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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